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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二号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5-05-16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新国土资发[2008]417号)的有关要求,《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二号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0日(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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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