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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硕县包尔图铜矿资源储量核实阶段性成果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4-09-27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新国土资发[2008]417号)的有关要求,新疆和硕县包尔图铜矿资源储量核实阶段性成果报告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 系 人:马文娟 联系电话:0991-2610248
2024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