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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通知时间:2024-08-28 关于推荐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地质矿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增强国内国际竞争力,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培树一批质量水平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现将《关于商请推荐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函》(新市监质函〔2024〕6号)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质量强国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旨在通过树立一批质量卓越、管理先进、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领军企业,发挥其在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为质量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显著的质量提升成效、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以及在推动行业质量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推荐流程 内部自评:各会员单位首先需对本单位或下属企业进行自评,确保符合推荐条件。 材料准备:按照转发文件(附件1)要求填写推荐报告材料。 提交材料:将推荐报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截止日期9月2日,如无推荐企业的须提交纸介质情况说明。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会员单位要深刻认识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荐工作作为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质量提升的重要契机。 严格把关: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 加强宣传:对于被推荐并成功入选的企业,各会员单位应积极宣传其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翔 联系电话:18399919779, 电子邮箱:627573942@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202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