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疆伊吾县图拉尔根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普查报告等6个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4-03-06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新国土资发[2008]417号)的有关要求,新疆伊吾县图拉尔根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镜儿泉东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碱泉子东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南湖乡南岔路口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南湖戈壁北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普查报告、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勘探报告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4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 系 人:米宝昕 联系电话:0991-2610248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