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疆哈密市沁城乡庙尔沟东建筑用碎石矿普查报告(2022年)等4个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3-07-12 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新国土资发[2008]417号)的有关要求,新疆哈密市沁城乡庙尔沟东建筑用碎石矿普查报告(2022年)、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北建筑用碎石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柳河西建筑用碎石矿普查报告、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镜儿泉西建筑用碎石矿普查报告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0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 系 人:米宝昕 联系电话:0991-2610248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