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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矿区四号井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6个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2-03-07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新国土资发[2008]417号)的有关要求,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矿区四号井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新疆温泉县绿源地生态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温泉疗养院地下热水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新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库木苏一号勘查区煤炭普查报告、新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汉水泉二号勘查区煤炭普查报告、新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勘查区煤炭普查报告、新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三号勘查区煤炭普查报告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5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 系 人:米宝昕 联系电话:0991-2610248
202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