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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O二一年第一批地州(市)探矿权评估项目的通知时间:2021-07-14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O二一年第一批 地州(市)探矿权评估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及自治区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定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证大厅4楼会议室以摇号方式公开选择确定承担2021年第一批地州(市)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已在学会登记备案、新疆本地有办公场所、评估师在新疆缴纳社保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参加本次公开选择活动,必须由拟承办项目的评估师本人参加摇号。 需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评估师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评估师缴纳社保证明(盖公章); 4、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2021年第1批地州(市)探矿权评估项目表
自治区地质学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2021年第1批地州(市)探矿权评估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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