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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时间:2021-05-09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15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 系 人:陈蓓 联系电话:0991-2606604
2021年 5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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